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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主题活动的方案》

作者:綦江法院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4/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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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

主题活动的方案

按照市高法院《关于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主题活动的方案》要求,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

二、基本思路

以“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为主题,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视察执行工作、参与重大案件执行、列席重要会议等形式,让代表委员亲历法院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上的担当、努力和取得的实效,切身感受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和艰辛。通过组织代表委员参加访谈、接受媒体采访、参加专项宣传活动等形式,充分发挥代表委员“来自人民、服务群众的作用,以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工作的亲身感受,并通过各种载体扩大宣传影响,向社会公众传播法院破解执行难所付出的努力及执行工作成效,引导党政机关、各联动单位及社会公众客观评价执行工作,正确认识“执行难,理性对待“执行不能,营造全社会共同攻坚克难的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向人大专题报告、向政协专题通报

1.内容:向区人大作专题报告、向政协通报此次活动的基本思路、主要设想和活动目标,让人大、政协充分知晓,给予支持配合。

2.时间:在 2017 年 5 5 日以前完成。

3.要求:向人大的专题报告和政协通报中,要介绍“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此次活动开展目标意图及具体思路,希望获得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和配合的请求。不仅要向区人大作专题报告,同时还要向区的市人大代表联系组报告。

(二)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通报信

1.内容: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邀请代表委员‘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通报信。在信中,向代表委员报告本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情况及思路,开展此次活动的基本思路、主要设想和活动目标,发出参加“见证·基本解决执行难”主题活动的邀请,以及需要代表委员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其他事项。

2.时间:在 2017 年 5 5 日以前完成。

3.要求:市高法院提供并另发通报信通稿,本院根据市高法院通稿并结合自身情况制作通报信。

(三)开展以“集中视察·见证执行难”为主题的代表委员开放日活动

1.邀请人员:原则上应邀请尽可能多的代表委员参加。在所有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确定适当数量的人员进行邀请,应至少邀请2名辖区的市人大代表参加。

2.活动内容:一是集中视察法院执行队伍、执行指挥中心、执行信息化建设、执行文化建设等情况。二是召开座谈会,组织执行干警与代表委员见面,通报法院执行“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认真倾听代表、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3.时间:2017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

(四)安排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1.内容:邀请部分知名度较高的代表委员实地参与案件执行、专项执行活动和观摩执行,亲身感受法院执行工作。

2.时间:2017 4 20 日至 5 月 10 日前完成。

3.要求:精选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执行案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选择的执行案件数不得低于 3 件。对于无法或不宜现场参与执行的,可以安排代表委员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观摩。

(五)安排代表委员“发声”

1.内容:一是组织媒体集中开展一次新闻采访,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参加;二是组织一批以代表委员名义撰写的介绍法院执行工作的文章。

2.时间:2017 5 月上旬完成。

3.要求:代表委员接受采访的稿件,须经本院宣传部门把关、院领导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活动组织

充分准备,认真动员,于425形成活动方案并向市高法院执行局报送。活动组织中,要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尊重代表委员建议。

(二)活动支持

严格按照《联络督查工作评估办法(2016 年修订)》相关要求,尽可能广泛地邀请辖区内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此次活动。活动中,积极与市高法院办公室联络督查办联系,取得支持。

(三)新闻宣传

1.宣传内容:活动各阶段的子活动结束后,要进行阶段性的宣传;总体活动结束后,要对整体情况进行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报道情况要分阶段、及时地报送市高法院。

2.宣传载体:既要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还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自媒体,积极开展宣传。

3.邀请媒体:除了邀请本区所有地方媒体外,至少还要邀请 5 家以上市级媒体。

4.审核要求:严格宣传稿件发布流程,所有稿件、照片、视频须经本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和宣传部门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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