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传真 > 正文

重庆法制报:收了种子却赖帐 法官调解化矛盾

作者:本站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4/4 【字体:

綦江农民周成友等734人按协议约定送交了杂交水稻种子后,种业公司却迟迟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种子款。近日,周成友等734人把种子公司告上法庭,綦江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及时调解结案,让734户农民全部领到了制种款。

某种业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模式,多年来都在綦江区扶欢镇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工作。

去年,周成友等734户当地农民为该种业公司种植品名328杂交水稻种,合同约定种业公司以每公斤14元的价格收购。

去年9月,周成友等734人把杂交水稻种子431954.5公斤送交种业公司验收入库。依照约定扣除10%的纯度保证金后,种业公司应在去年12月底前支付506.5915万元给周成友等734人。然而付款期到后,经催收,种业公司却以种子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

今年123日,周成友等734户农民将种业公司起诉到了綦江区法院。

124,周成友等734人均向綦江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保全种业公司的财产。綦江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裁定对种业公司价值400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

126上午,綦江法院第二人民法庭法官前往南岸区南坪东路的种业公司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前,经周成友等734人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种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同意调解。

在綦江法院法官的协调下,种业公司承认水稻种子没有质量问题,因经营困难而拖欠了制种款。调解中,种业公司表示愿意支付制种款,并请求法院若其立即兑现制种款,希望法院免收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为及时实现农民的权益,在没有开庭审理严格划分双方责任和种业公司保证立即支付500余万制种款的前提下,綦江法院遂决定免收种业公司应承当的诉讼费及保全费1万余元。

调解达成协议后,綦江法院于当天解除了对种业公司财产的查封,种业公司当即把506.5915万元的制种款打入了734户农民所在村民委员会的账户。

昨日,734户农民已全部领到了制种款

陈云

加入收藏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