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法院李星伟法官被重庆市总工会评为2014“重庆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李星伟,男,现年56岁,綦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扎实,忠于职守、敬岗爱业。近三年来,被原万盛区委、区政府评为十佳法官,原万盛区政法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原万盛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綦江区法院评为办案能手特别奖,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2011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882件,每年结案率在94.03%至99.1%之间,平均每个工作日处理1.11个社会矛盾纠纷案件,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弘扬法治精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1年结案336件,结案率达99.1%,名列全院办案第一名。所办案件审判质效指标良好,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在结案均衡度、服判息诉率、当庭裁判率、未结案件持续审限比等指标上,均名列前茅。其承办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调解、撤诉案件比例高达85.98%,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高达91.5%,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仅为3.27%,大大优于平均水平。
民事审判工作量大、案情纷繁复杂、矛盾突出,但其在工作中从无怨言,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在办好自己承办案件的同时,主动发挥老同志审判经验丰富、阅历深厚的特长,搞好“传帮带”,积极指导年轻法官,所带年轻法官和书记员十几人均已成为全院审判部门业务骨干。虽工作辛苦,收入微薄,但从不以权谋私,对当事人、代理人的吃请、送礼都坚决予以拒绝,牢记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守司法良知和法官职业道德底线。
正确处理工作与家庭关系,做到扎实工作与构建幸福家庭两不误。该同志的爱人在1985年交通事故中受伤,鉴定为工伤四级伤残,本人又在2000年外出办案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近三年来,该同志的爱人由于行走不便,又两次摔伤骨折住院。常言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两次就是两百天。由于庭里案多人少,他白天工作,晚上还要承担起护理照顾爱人起居,早上为爱人做好饭菜,中午、晚上下班热一热剩菜剩饭就吃,但始终保持着一种乐观向上的态度,爱人逢人便称他是一个好丈夫。尽管家庭有诸多事情等着他去处理,每天平均还要办理1.11个案件,一些年轻同志还要等着向他请教,但他从不叫苦叫累,从不向组织和领导提任何要求。在领导看来他是一名单位业务骨干,办案能手;在年轻同志眼里他是一个十分值得信赖的老师;在同事和朋友的眼里他又是一个值得称赞的模范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