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授予第四人民法庭 “2013年度服务永新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3年,第四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基层,主动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心声,摸清群众困难,将化解矛盾作为办理案件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了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
(四法庭 成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