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将一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老赖”司法拘留,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申请人王某某原本是被执行人某个体餐饮店员工,2015年11月5日下午,王某某在搬运桌子时撞上遮阳棚,左手被倒下的遮阳棚砸伤,医院检查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经鉴定王某某为十级伤残。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王某某便将某餐饮店起诉至綦江法院。2018年3月,綦江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餐饮店支付王某某赔偿款35732元。在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内,某餐饮店并未履行赔偿义务,故王某某向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綦江法院执行干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过程中被执行人某餐饮店经营者张某某声称餐馆经营不善,没有钱来履行赔偿义务,并叫嚷随便法院怎么做都不还钱。鉴于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綦江法院依法对张某某处以15日拘留的处罚。当日15点30分,在将张某某送往拘留所之前,法院执行人员将情况告知了张某某的女儿,16点左右张某某被送往拘留所,张某某的女儿随即给执行人员打电话表示自己马上把钱带到法院。17点左右申请人王某某收到了35000元赔偿款,剩余案款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自愿放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