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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法官为我追讨到了血汗钱”

——綦江法院民生案件执行侧记(三)

作者:成飞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3 【字体:

 

近日,綦江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张某自动履行了拖欠两年多的工资。

申请人程某于20148月至9月在贵州等地为被执行人张某的工地干活,事后张某向程某出具欠条承诺在2014125日前付清工资。逾期张某并未支付,程某遂向我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程某诉求。张某不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维持原判,申请人便向我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经过两年多诉讼程序,积怨已深,执行工作开展有困难。现在已近年末岁尾,为保证民工工资及时得到兑现,便多次电话联系双方疏解双方心结,阐释相关法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自动向本院履行部分工资,申请人程某激动不已地对执行法官讲到:“多谢法官为我追讨到了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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