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张某自动履行了拖欠两年多的工资。
申请人程某于2014年8月至9月在贵州等地为被执行人张某的工地干活,事后张某向程某出具欠条承诺在2014年12月5日前付清工资。逾期张某并未支付,程某遂向我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程某诉求。张某不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维持原判,申请人便向我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