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綦江法院通过竞选方式为企业选定破产管理人。
今年8月,綦江法院出台《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实施办法》。根据该实施办法开展了对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管理人的竞选。2017年8月10日发布了以竞争方式指定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管理人的公告。随后对报名中介机构的专业经验、综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评分,并按照得分高低、结合案件的特点确定5家报名的中介机构入围。最终在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确定:中豪律师事务所当选为重庆华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管理人,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綦江法院今后将积极以竞选管理人的方式来选定管理人,更好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的作用,加快破产案件的审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