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救助,旨在保障困难执行申请人的基本生活。然而,工作中发现,有的执行申请人生活并不困窘,却通过吵闹、威胁等非理性方式给法院和法官施压,试图以此获得执行救助金,干扰了执行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执行救助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当前,各级、各地法院不断健全执行救助机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这是有目共睹的。需要明确的是,执行救助金只是针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案件执行申请人,且在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和手段后仍无法完全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申请人权利时才能适用,其适用对象并非所有执行申请人。毕竟执行救助金来源有限,有限的资金需用到救助困难申请人的“刀刃”上。同时,倘若不顾实际肆意扩大救助范围,难以执行到位的款物通通由法院“买单”,只会进一步助长执行“老赖”,加大执行难度。对法院来说,也是“难以承受之重”。总之,执行救助,旨在于也只在于济难救困。
做好执行救助工作,需要理解和共识。执行法官要敢于担当,对符合执行救助条件的,依法、主动予以救助;执行申请人要换位思考,理解法院和执行法官的工作,以理性的方式表达救助诉求。